3月12日,中國二冶召開2021年度法務工作會議暨一季度法務工作例會,總結公司2020年法務工作情況,提出2021年度法務工作總體思路、工作目標和具體要求。會議由公司副總經理李海主持。

針對近年集團法律訴訟案件居高不下、法律救濟工作任重道遠現狀,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徐永鋒提出以下幾點意見。

第一,新官要理舊賬。系統梳理好歷史遺留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并付諸行動,在發展中不斷解決問題。各二級公司現任領導都要把原來的案件捋出來,在發展中解決問題。把歷史遺留的陳年舊案弄清楚,要根據案件的情況,一一落實責任、落實方法、落實計劃、落實時間表。集團公司領導要集中要聽一次案件專題匯報,這是針對老案件;第二,要抓好防范。對于新項目,要把好第一道口關口。把原來表述不清的合同,通過梳理把原來合同評審的時候沒有找出的風險點,進行補救完善,亡羊補牢尤未為晚。經過二次評審,把住入口關,把住履約關。履約是雙方共同履約,各單位項目經理首先要把好項目的考察關、把好盡職調查關。新開工的項目要充分吸取以前項目的經驗教訓,未雨綢繆。要注重履約,項目經理要熟讀合同,清楚風險點,把控好風險點。同時,要加大專業法務隊伍的培養。通過社會招聘或內部培養,壯大法務人員隊伍,提升法務人員的素質,充分利用知識、通過法律手段實現對合同的把關,對日常的檢查監督;第三,要對發生訴訟案件的老項目要進行追責,法律部要制定出具體的解決方案。要嚴肅處罰惡意討薪、惡意鬧事的現象,正風肅紀。法務部籌備好近期的專題會議,一是梳理法務案件,二是法律部對新法律體系,對現在的在建項目進行分析評估,相互對標學習,相互交流,以督促在建項目不出現重大的閃失。

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高文華指出,目前公司高速發展,要解決新矛盾,同時也要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對此高文華提出了六點要求:一是快速打造法務人員隊伍,切實加強法務隊伍建設。各單位要增加專業法務人員1-2名,為公司經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二是要加強對在建項目風險排查和工程款的回收。各分公司負責人要對在建項目的款項回收情況做到心里有數,要規范項目管理人員的簽字、授權范圍等,避免因發生表見代理等導致敗訴。當前要重點抓好部分二級公司的重點難點案件;三是嚴格授權管理,做好授權、印章、門禁管理工作。要健全印章管理,做好用印登記、審批和管理工作,確保印章處于可控狀態;四是要重視訴訟策劃工作,重點、難點案件由公司領導親自跟進。對于已經發生訴訟或仲裁糾紛的法律案件,積極做好訴前準備工作,認真策劃訴訟方案,妥善應對訴訟案件,爭取最大限度維護集團的合法權益;五是二級單位要配合集團法務部清理、減少歷史遺留案件。不論是起訴案件還是被訴案件,要處理好與法院、業主、合作方之間的關系,避免進入法律訴訟程序。要盡可能通過談判和解,全力規避法律風險;六是加大重大案件的督辦力度,重大風險要及時化解。要加強對重點案件的梳理、跟進,針對重點案件,要加大督辦力度,爭取最快的速度、最好的辦法解決公司的涉訴問題。法務系統要自我加壓,在法務人才配備到位的情況下,全面提升系統管理,使集團能夠保持健康快速優質的發展。

副總經理李海針對公司當前的法律案件及風險情況指出,要不斷強化法律意識,強化項目標準化管理。一是在管理工作方面,要加強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重點在依法治企。要深入落實合規管理體系,嚴格依法規范企業及員工行為,要強化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以舊案例為戒,對各分公司及項目部進行教育指導,警醒自身,提高管理質量。兩級公司管理部門要明確方法目標,實現法務管理的深入配合。要加大法務部門服務管理,強化法治體系建設,助力合規合法經營;二是項目部杜絕非正常手續后補簽字現象,嚴格按系統程序辦理,不得個人擅自對外資料簽字。嚴格按公司的公章管理辦法進行有效管理,法務部要視風險管控情況及案件進展情況與二級單位進行專項交流,服務督促到位。對于要求填報各類的內部表格,要保證在時限內完成。其次是減少無謂案件的發生,無爭議案件要調配好資金,加強理解溝通,不允許通過訴訟調解來回避結算爭議、付款爭議。堅持誰引發誰負責的原則,同時,加強輿情監控工作和對基層的項目管理,避免不良信息影響公司形象;三是要利用法律手段,加大對外債權的清欠。對于惡意拖欠、不講誠信的債務人要盡一切法律手段進行追償,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四是各二級單位要梳理在手需要追償的事項及資料,本季度和法務部一起議定方案,要作為常態化管理的主要事項來抓實抓細;五是要逐步加快解決遺留問題,多方配合尋找項目的基礎資料。法務部配合好各系統工作,加強律所資源使用,要充分發揚維護公司權益的斗爭精神,保障維護企業利益。

公司合約法務部對公司2020年發生案件情況和公司涉訴的債權債務情況及開展工程項目履約風險防控工作進行了匯報。

公司在包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各分公司總經理、分管法務工作的領導及在建項目班子成員參加會議。